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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 政策文件(通知)·· 2026-09-04精选AI 评分67
AI 摘要

三部门明确2026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名单申报条件与时限

三部门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名单的申报条件、时间及政策享受时限。申报主体须为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制造业销售额占比须在50%(不含)以上,委托外部生产加工的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

推荐理由AI 摘要

通知明确委外加工销售额、关联交易进项税额及加工回购的抵减口径,为制造企业核对申报资格和可抵减范围提供依据。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政策文件(通知) · 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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